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理赔范围包括保险合同中所列明的重大疾病。但是,如果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但必须有合理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保险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退还保险费:……(三)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 3.《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之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责任。” 总之,保险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据约定履行理赔义务。但是,如果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但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如果确实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并发症,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