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理由无法成立,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六十七条 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应当告知被保险人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的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无法成立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2.《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要求修改合同的,应当经过对方同意。但是,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修改。 3.《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恢复名誉、道歉等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公司因为理由无法成立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被保险人也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修改合同,达成双方满意的赔偿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