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定性错误,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要求检察部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或撤销案件。 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一般都发生在熟人社会之间,具有地域性、突发性、偶然性等特点,其社会危害性一般小于同种罪名的其他类型案件,本案就是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公诉机关的证据能证实被告人王某某在殴打过程中有杀人的故意,在此不作赘述,但司法实践已形成一致意见,认为间接故意杀人未遂的应定性为故意伤害(以伤害结果论),该意见有这样几个内涵,一是不管是间接故意杀人还是直接故意杀人均具有杀人故意,二是间接故意的危害性小于直接故意的危害性,三是要认真全面分析案情,准确判断是间接故意还是直接故意,那么判断本案行为性质的关键点就在于被告人的杀人故意是间接故意还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