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不会再抓,如果具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再发现了违法犯罪行为,随时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传询(拘传)、拘留,批捕、羁押。公安机关没有查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是不会轻易放人的,放后再拘程序很麻烦,再就是放疑颖人或违法当事人销毁证据或串供、逃逸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