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特定的疾病范围和赔偿标准,若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有家族遗传疾病的风险,但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财务司》第23号令:关于保险合同信息披露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十五条等规定,明确了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的义务,包括家族遗传疾病等。 因此,若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已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有家族遗传疾病的风险,但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那么在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后,被保险人将无法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