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小区道路保修期应该是一年,但是该办法2001年10月2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6号发布的《建设部关于废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废止。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要求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限定的该工程的合法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事项的保修时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