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督促程序被终结,支付令自行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是否需要重新提起诉讼? |
释义 | 督促程序终结的,可以直接转入诉讼程序,而不需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另行起诉。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不影响其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申请的时间,即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七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如果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视为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条、第四百四十一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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