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离婚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男方是过错方,可以在事实和理由中阐明。具体内容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除此之外,起诉离婚应收集的证据或材料还包括: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例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