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骑电动车追尾被判全责,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赔偿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负全责的当事人赔偿。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对方该怎么赔偿 1、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2、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追尾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确定前车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法律规范的行为,若没有违反,那么可以追尾一方是事故的全责方,在这样的情形下,被追尾方可以在确定自己遭受的损失数额之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