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追尾别人造成受伤的,一般是追尾方也就是自己负全部责任。别人受伤,全部赔偿;自己受伤,自行负责。 如果有争议的,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不足的,再由肇事者进行赔偿。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造成一般损伤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 因伤致残的,除了一般损伤赔偿以外,还要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