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过错离婚女方有权请求赔偿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男方过错离婚女方有权请求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哪些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男方无过错,要求女方赔偿可以吗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可以要求赔偿。我国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男方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没有对女方造成精神损害,女方就无权因为男方提出离婚的行为而向其索要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什么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哪些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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