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主体都包括哪些人在内? |
释义 | 相信很多人对于继承权一词还较为陌生,而所谓的继承权它主要指的是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他人所享有的一定权利。 相信很多人对于继承权一词还较为陌生,而所谓的继承权它主要指的是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他人所享有的一定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继承权一词其实更多的牵扯到了其主体,也就是继承人。那么,继承权的主体都包括哪些人在内呢?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一共包括这三类人在内: 1.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现实生活中,继承人的身份大多为子女父母配偶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了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时还需要注意一点,那就是法定继承是有着继承顺序之分的,如果被继承人没立下遗嘱,那么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来进行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通常来说这种继承方式又叫做遗嘱继承,也就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指定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不过,遗嘱继承相对比较自由,被继承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不过法律规定,只要完成协议,扶养人承担了该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那么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同时,协议的对象不仅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或者单位,并且只要完成协议,那么就有受遗赠的权利。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是专业的法律咨询网站,如您有任何法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