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时,对下列行为应及时立案: 1、非法转让、出租、抵押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非法转让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3、将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4、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5、以转让房屋、出资入股的方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6、其他非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