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公司的股权分配直接决定了其权利的分配,而权利的分配又影响着公司的决策和运营。所以,在创业初期,如果有合伙人,就一定要设计好股权结构。 三人合伙,要保持1>2+3的基本原则,即第一大股东的股份一定要大于第二三股东的股份之和。70%:20%:10%和60%:30%:10%等,这样的比较合理,理性又稳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