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种借条是否是属于无效的呢 |
释义 | 借条过了诉讼时效;未写明借款事由;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这三种借条没有法律保护,所以借钱要写清楚借钱的目的,以及不要和未成年人签订因为他们民事行为承担能力,借款人是受威胁,受胁迫,非出于自己真实意愿而写下的借条,这种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借条担保人签字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条担保人签字无效的情形主要是在担保人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签订的。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得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以及如果担保合同上保证人的签名为债务人伪造的,担保人不追认的情形下,担保人签字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抗辩权的三种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一、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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