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一、高利转贷合同的效力如何 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经查证属实后即可判定借贷合同无效。新司法解释明确了客观事实+主观认知两个条件,即在上述客观事实存在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欠款纠纷法院该如何判 欠款纠纷纷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具体如下: 1、向借款人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借款人应当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筹集资金,借款人应当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贷款人应当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贷款; 4、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性强制性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