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肝炎患者重疾险少赔,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未履行的行为构成违约。如果保险公司故意少赔或拒绝赔偿,可能构成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履行合同义务。” 2.《保险法》第七十三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标的损失的,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民法典》第一千六百零五条:“人身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数额不得违反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的,被保险人可以请求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如果保险公司少赔或者拒绝赔偿,可能构成欺诈行为,被保险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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