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重疾险时,如果选择不告知急性肝炎的情况,可能会面临以下风险: 1. 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投保人选择不告知急性肝炎,保险公司可能会认为其故意隐瞒,从而拒绝理赔。 2. 被保险人可能会失去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急性肝炎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后发生了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将失去保障,无法获得相应的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对于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情况,不得拒绝承保或者加重责任;对于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于违反保险法律法规、保险合同约定的行为采取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