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 (4)国内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1)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直系亲属; (2)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大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未成年子女。 办理程序 : 按照自己落户区域,到各受理单位领取《进杭落户审批表》及具体办理所需材料的须知。 按须知要求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单位盖好章的《进杭落户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审批。 另外,从17年6月1日开始,这些人要在杭落户就必须连续缴纳社保1年,且在杭居住证明1年以上。 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落户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