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大家约定俗成简称为法人。公司本身是没有意志的,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依据法律和 公司章程 来使公司“产生自己的意志”,但产生了意志后,还需要对外“交流”,负责向公司内外“表达公司意志 ”的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 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 子 公司法人变更 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由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甚至是斗争等原因, 公司法 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常说的 法人变更 。 法律客观: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条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