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变更 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 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