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父亲一栏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出生证明父亲一栏不可以更改。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医学生出证明一旦签发,出生证上的信息原则上是不能更改的,如果需要更改的,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出院后为孩子取号姓名并确定给孩子上户口的地址(孩子姓名一定要想好,因为一旦开具出生证后,就不能修改了); 2、带上相关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准生证、出院结账单及出院证明、出院记录,以上资料均为原件); 3、到出生证办理处办理(办理及领证人必须是母亲,若为其他亲属,需提供由婴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和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出生证明有什么作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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