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是否算劳动报酬 |
释义 | 工伤待遇不属于劳动报酬,工伤待遇是劳动者出现人身损害时,从工伤保险获得的赔付,而劳动报酬是正常提供劳动服务后获得的酬劳。 一、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后又是工伤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又是工伤的,则受伤的劳动者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享受了工伤待遇后,还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二、劳动合同和务工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和务工合同的区别如下: 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务工合同是民法和经济法; 5、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6、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预。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法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3、倾斜保护原则; 4、工资续付原则; 5、劳动义务不得强制原则; 6、危险责任雇主承担原则。 总之,劳动合同和务工合同的区别在于主体的资格、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待遇、适用的法律以及法律责任承担主体和法律干预程度。 三、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如何得到赔偿 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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