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廉租房。 2、新就业人员申请廉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廉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廉租房。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由此可见,南京市对南京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划分的非常细致,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都不同。其中,政府对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房实行租金减免,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租房负担。南京市这些扶持办法对于稳定社会、维护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大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