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5%,满5年大于140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营业税5.55%,包括了销售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个税种)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140平方米是2%,大于140平方米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是指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