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3]85号)规定,以下三类住房困难人员或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绵阳城区户籍的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非农户籍1年以上,且长期在本地居住;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二、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18周岁以上,在绵阳城区有稳定工作,且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三、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在绵阳城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社会保险费 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2、家庭在城区无住房; 3、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 其中,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在 户籍所在地 社区申请;新就业职工或农民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