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要钱太多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对方要钱太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尽量和对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找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具体数额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对半怎么处理 1、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对方的不足费用与机动车方的损失之和,由方双各承担50%。需要说明的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如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000元,死亡残疾赔偿责任限额110000元。 3、发生交通事故后,正常程序是事故当事人先行赔偿,如果有保险,则拿事故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没有保险,当然只能当事人自己承担了。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则受害人在获得足额赔偿后当然无权再向另一方当事人索赔,但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受害人当然可以向另一方当事人索赔。 4、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一般情况下侵权者负有先垫医疗费的责任;同时受伤者,要注意保存好医疗票据等,以便双方在责任分担后进行理算。同时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与赔偿后,可请求交警对此事故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可向有关法院起诉,但要是对此认定书不服,可向上一级要求复核。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伤残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 二、车子肇事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三、交通事故达到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的,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设备费等。如果已经构成十级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受害者家属的精神抚慰、生活费等具体数额的计算需要结合伤者的实际情况、交通事故的处理费用和必要的处理费用来确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代收凭证,结合受害者的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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