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颁发的奖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
释义 | 政府颁发的奖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政府的奖励金应计入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应该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但如果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具体如下: 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 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 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5、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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