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牡丹江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八面通街莲花湖路585号民生大厦二楼201室 二、牡丹江工伤保险待遇变更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牡丹江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病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牡丹江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牡丹江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期限 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