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了,社保局还调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工伤认定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取材料,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不是一定要调查的,如果经对资料进行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调查的,才会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工作果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认定要求的,可以直接认定工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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