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内的内墙面产权归谁 |
释义 | 小区外墙面的所有权按照规定属于小区内的全体业主。此外,共有部分还包括物业服务用房、楼顶平台、大堂、楼梯、过道等,但楼顶平台根据规划文件规定专属于单位业主的除外。 一、楼顶天面谁有使用权 楼顶天面全体业主有使用权。如果顶楼业主的购房合同的产权不包括楼顶,楼顶是属于业主共有,既然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个别业主私自使用屋顶但不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诉,由物管公司督促该业主停止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 二、业主私自破坏外立墙可以吗 业主不可以私自破坏外立墙。外墙属于公共墙公共墙属于公共部位,业主不得私自占用或损坏,该业主将公共墙敲了开窗开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公共权益,房屋共有部分是全体业主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楼顶装晾衣架属违建吗 楼顶装晾衣架属于违建。楼顶属于公共区域,任何一个权利人都有权对破坏共有部分的行为进行制止,可以告诉对方,这样做会破坏楼顶的防水层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否则可以报警、法院起诉。高层的屋面作为疏散通道之一,做其他附属物如造成严重后果是要承担相应责任。未经过批准,禁止在装饰装修活动中,在建筑外墙上搭建建造物、构造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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