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撤销的婚姻效力是在撤销之前,现存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婚姻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