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可撤销事由,即可以主张撤销。 一、合同已实际履行可以撤销吗 合同已实际履行只要具有可撤销事由就是可撤销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在法定期限内、存在法定情形(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并不包含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 二、未得到房产证买卖合同有效吗 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并且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事由和可撤销事由,就应当认定为该买卖合同有效。 三、如何撤销房地产网签合同 已生效的合同出现可撤销事由是可撤销的,可撤销法定事由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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