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有权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
释义 | 物业管理权是一种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上的物权,因此谁可以行使该权利,应当由物的所有权人(即业主)决定,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执行民法典中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一、小区广告收入应该归谁 小区广告收入归谁应当分情况讨论。 1、若广告设置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其收益应为全体业主所有。 2、若广告设置在建筑物专有部分,则其收益应为对应的所有权人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物业的上级监管部门是什么单位 物业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是房屋管理局。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三、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能拒交物业费吗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而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而与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以此为借口拖欠管理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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