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委托书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1、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2、委托事宜。委托人因在外地,不便前往某市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本人手续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书。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3、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4、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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