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身份证委托书有以下内容: 1、要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2、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3、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具体格式如下:由于本人某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某事相关事宜手续,特委托某人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某事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一般是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4、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