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劳务派遣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1、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与被派遣工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工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劳务派遣协议应注明以下内容: (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工作岗位性质 (2)工作岗位 (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4)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决定的劳动报酬金额和支付方式 (5)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6)工作时间和休假事项 (7)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生育或生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8)劳动安全卫生和训练事项 (9)经济补偿等费用 (1)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11)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违反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务派遣方式 (12)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合同规定 (13)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务派遣事项。 3、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通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2)建立训练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训练 (3)根据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4)根据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5)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劳动者的安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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