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再次签注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续签居住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原居住证; 2、个人身份证; 3、就业证等证明材料。 申办居住证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在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2、流动人口近一年在惠州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或居住在本人(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或连续就读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领,派出所5个工作日受理核实,县级公安机关3个工作日签发制证分发,2个工作日发放证件; 2、自助受理。通过自助申报警务终端设备申报的,公安机关自接收转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县级公安机关3个工作日签发制证分发,2个工作日发放证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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