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需要以下手续: 一、申请变更登记; 二、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材料。减少注册资本的,还需提交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增资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商变更需要: 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增资或减资比例、开设增资临时账号(法人股的需要提交法人股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法人股公章、钊指定银行柜台入资索取入资凭证。 代码变更需要: 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填表盖公章、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1卡。 税务变更需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并写与原件一致签字)、填写印花税表、变更税务登记表、填表列明股东的名称投资本额投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材料:第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第二,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第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增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