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 |
释义 | 根据法律的规定,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和方法有两种: 1、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清偿债务的重要原则就是法定继承的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如果几个继承人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一般地说,应先用应发生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然后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财产进行清偿。 2、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如果遗产已被分割完毕而未清偿债务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若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所得遗产的比例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没有遗产剩余再发生法定继承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 一、债务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吗? 债务人死亡还能索要欠款。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死亡,那么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的继承人主张偿还,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借款人死亡并不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借款人死亡后,在划分其遗产时,须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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