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套房产同时被两个人卖出且均设立了抵押权,涉及权利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先成立的抵押权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五)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内容的。 2.《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第二款 在同一不动产上设立的抵押权,优先受先设立的抵押权的影响。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先后顺序明确权利。 因此,一房二卖设立了抵押权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合同,先成立的抵押权得到优先保障。如存在权利纠纷,应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