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千二属于诈骗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各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确定,达到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诈骗犯为什么不怕坐牢 诈骗犯坐牢出来怕还钱又跑了,不可以再次追究他的诈骗刑事责任,因为他已经接受刑事处罚了,按照一罪不二罚原则。但是他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判决和强制执行。 诈骗罪犯罪分子,在被刑事处罚后,是不能免除其返还受害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诈骗所得的法定义务的。因为这是刑法的原则。否则刑法保护公民法人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就无法实现。 所以,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处罚前或之后,只要有偿还能力,就应当依法返还诈骗受害人的财物。没有偿还能力,亦应当分期偿还。 二、诈骗犯判刑后如何还钱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受到诈骗而财产受到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刑释放后,除非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根据民事判决执行。否则释放后法律并没有规定要还钱。 (一)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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