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桂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桂林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老师)教师资格证书以及2018年以前桂林市教育局认定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3.办理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二、桂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流程走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服务窗口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对符合更换条件的申请人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 三、桂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办理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交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照片 4.居民身份证 四、桂林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办理依据 《教师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