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 1、权利人向义务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权利人提出请求,消除不行使权利的状态,中断诉讼时效; 2、义务人同意是指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义务人的同意,即对权利人权利的承认,具有与请求相同的中断效果。同意的方式对法律没有限制,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都是必不可少的,也不问义务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断时效的目的; 3、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者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诉讼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最强烈表达,因此诉讼之日是时效中断的时候。如果权利人以有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件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也会产生与起诉相同的中断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