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水表过户需过户双方到辖区营业所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需提交的证明或资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上月水费通知单、房产证复印件。如原用户是存折交费户,需带好存折。电表过户应持房产证、原房主及现任房主的身份证原件、任意一个月的电费单,到辖区营业厅办理,并结清欠款。水电费过户:只要带新着房权证、身份证和原户主上次缴纳的水电费收据找物业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供电营业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变更房主),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2.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终止供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