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继承权是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属性的权利,继承中的遗嘱继承是法律行为,法定继承是事实行为。 2,区分在于是否需要意思表示产生,变更或消灭关系即产生法律后果。对于事实行为,不需要有民事行为能力,只要求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可。 3,因此,关键在于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时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是对于胎儿有特殊的胎儿利益保护,在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下如法定的“遗产继承”和“赠与”等,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4,但是,胎儿娩出后是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总结:胎儿只有在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下才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继承,且娩出必须是活体;在其他情形或者是娩出为死体的则不可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在胎儿娩出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