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儿子女儿平等,享有均等的继承权。从遗产继承的角度,不承担或少承担赡养义务的一方,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少分或不分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