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是否有权继承家庭遗产? |
释义 | 女儿嫁出去后仍具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她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嘱指定和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确定继承人。在家庭遗产继承中,女儿无论是否出嫁,只要没有丧失继承资格,都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分析 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关法律知识: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对于家庭遗产继承,法律规定女儿是有继承权的,此时不区分女儿是否已经出嫁,只要没有丧失继承资格,那么对父母的遗产就享有继承权。当然,这是在法定继承当中。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无论是否已婚,只要没有丧失继承资格,女儿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直接规定、遗嘱指定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在遗产继承纠纷中,确定继承权主体是首要步骤,依据民法典规定的亲属关系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因此,在家庭遗产继承中,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不论是否已婚,都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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