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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评定水利工程质量等级的程序是: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经监理确认合格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对中间产品与原材料、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对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
    一、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一)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且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呼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二)不符合相应质数标准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能评定为合格;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认定合格,但所在单位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有什么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不合格处理程序是: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
    2、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3、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三、质量验收的首要条件是符合什么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等。
    法律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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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5: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