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登记日期怎么填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要查户口登记日期,首先要有户口本。拿出自己的户口本,把户口本翻到查询对像的“常住人口登记卡”这里。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下角会看到有“登记日期”的字样,“登记日期”侧边的年月日就是户籍的登记日期。每一页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对应一个户口人员,每个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日期都是显示在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面的右下角。如果人在外地,户口本不在身边的话,就要携带自己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公安部门或者派出所户口管理部门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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